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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出版物复制与销售须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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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出版物复制与销售须获授权
作者:马文生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11-4
【《中国国门时报》2月8日报道】日前,国家标准委就刚刚审议通过的《ISO和IEC标准出版物版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发出通知,以加强标准出版物的版权保护工作。据介绍,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对 ISO/IEC标准出版物的复制、销售、翻译出版和使用的行为,适用范围是纸质、电子等形式的ISO/IEC标准、ISO/IEC标准衍生品和ISO/ IEC期刊及合作出版物。
按照这一规定,经授权从事ISO/IEC标准出版物复制、销售、翻译出版、使用的机构应履行以下义务:不得将复制、销售、翻译出版、使用权利进行转让;应通过指定的渠道获得ISO/IEC标准出版物,不得使用非法复制件或用非法复制件进行复制、销售、翻译出版;不得泄漏在工作中获取的访问ISO/IEC中央文件库的用户名和密码;复制、销售、翻译出版、使用ISO/ IEC标准出版物的内容应与ISO/IEC标准出版物的原件保持一致;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ISO/IEC标准出版物的版权;应按时缴纳版税;应保护ISO/IEC有关标识。(马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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