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帝曾为朱元璋手书了4个字“治隆唐宋”,刻在南京明孝陵也就是朱元璋的陵墓里的一块石碑上。“治隆唐宋”是什么意思呢?这4个字是说,朱元璋对明朝的治理要比唐朝、宋朝还要好,明朝比唐朝、宋朝还要兴隆。我们说明太祖朱元璋是个传奇的开国皇帝,那么他到底“奇”在哪里呢?
出身贫寒 勤奋好学朱元璋出生于现在的安徽省凤阳县东北一个一贫如洗的农民家庭。元末,朱家在凤阳靠租种别人的田地而勉强维生,这时,又发生了天灾和瘟疫,使本来就艰难无比的生计无法维持下去了。瘟疫流行,亲属一个接一个罹难,先是父亲死了,接着大哥又死了,随后,他母亲也去世了。朱元璋悲痛万分,让他感到最痛苦的是,他们兄弟几个竟然没有能力埋葬自己的父母。家里的土地是租来的,不允许他们埋葬死人。最后,田主的哥哥发了善心,给了他们一块地,让他们埋葬朱元璋的长兄和父母。埋葬的条件简陋得可怜,他们没有棺木盛殓亲人,只用破烂的衣被裹了尸体,用黄土掩埋了,更没有任何东西用来祭奠。埋葬了父母和大哥以后,朱元璋和二哥分离了。朱元璋孤苦伶仃一个人,几乎活不下去了。好心的邻居看他可怜,就给附近寺庙的住持送了点礼,劝他们收下朱元璋,让朱元璋去当和尚,图个温饱。对于朱元璋来说,当和尚是个走投无路的选择。朱元璋仅在寺里待了50余天,做了不到两个月的“行童”,什么都还没弄明白,就为生计所迫而离开寺庙,四处云游了,当时是元至正四年(1344年),朱元璋17岁。荒山古寺成了他的栖身之地,他只得靠别人的施舍勉强维持生计。作为一个游方僧,朱元璋形同乞丐,可以说是历尽艰辛。他走遍了淮西、豫南的山山水水,就这样过了3年多。这时,朱元璋已经20出头了。这3年中,他拓宽了视野,增加了人生经验,磨砺了在逆境中生存的本领。朱元璋因怀念家乡,3年后又回到了最早出家的皇觉寺并开始发奋读书,伴随青灯黄卷,早功晚课,读书诵佛。这期间,朱元璋“立志勤学”,除佛经外,也广泛接触了各类书籍。几年的寺庙生活,成了他学习书本知识的主要来源。爱民如子 酷刑反贪元末,吏治腐败,连年战乱,水灾、瘟疫、蝗灾祸害百姓,曾出现了“民食蝗、人相食(人吃人)”的惨状。朱元璋出身贫寒,深知人民的疾苦。他在北伐檄文中指出“救济斯民……拯生民于涂炭”。朱元璋对百姓充满了同情心。在建国之初,面对长期动乱之后的百姓,他说:“百姓才力俱困,如初飞之鸟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摇其根。”当务之急,“在安养生息而已”。然而,“惟廉者能约己而利人”。他要求官员们对此“深念之”。但是,怎样才能使百姓安养生息,他和大臣们的意见并不一致。刘伯温认为:“生息在于宽仁。”朱元璋则说:“不能施惠,而概言宽仁,亦无益耳。”他认为,宽仁的核心在于“阜民之财,而息民之力”,既生财,又节用。生财,使民富裕,就要发展生产;节用,就要求官府爱惜民力,减轻百姓负担。还有一条很重要,就是对百姓要明教化,对官员要禁贪暴,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可以说,这一段话概括了朱元璋全部的治国理念。朱元璋归纳为“严明以驭吏,宽裕以待民”。没有对官员的严厉控制,就不可能做到对百姓宽仁。只有做到禁止贪暴,做到名副其实的宽仁,才能使老百姓得以安稳地生活。所以,他执政的重点之一就是禁止贪暴,严厉打击贪官污吏。建国伊始,朱元璋就在《大明律令》的基础上制订颁行《大明律》,紧接着又亲自编订《明大诰》。朱元璋立法就是要“严明以驭吏”,尤其是《明大诰》着重于惩治贪官,可以视为反贪刑事特别法。朱元璋极力主张“刑乱世用重典”,开展雷厉风行的肃贪运动,历时之久、措施之严、手段之狠、刑罚之酷、杀人之多,为几千年封建历史所罕见。朱元璋为了推动反贪运动的深入,竟然搞“大民主”,给予天下百姓对贪官造反的权利,允许百姓直接到京师告发贪官,甚至可以把贪官扭送京城;百姓有权闯入官府捉拿有劣迹的官员,如有胆敢阻挡者,则诛灭全家。但是,老百姓虽然对贪官深恶痛绝,行动上并不积极响应,怕“逮不住狐狸反惹一身臊”。后来,镇江的贪官韦栋东窗事发,朱元璋怪罪市民无人举报,责罚他们都去“搬石砌城”。朱元璋的初衷是想让百姓监督官员,可是这种自下而上的监督,由于缺乏对监督者安全的制度保障,实际效果不大。朱元璋的驸马欧阳伦因为动用公家车辆走私茶叶,破坏了“茶马之法”,被他断然处死。朱元璋认为,他所赏赐的官职、爵位,不是用来作威作福的,他们该为大明朝的长治久安接受法律的约束。朱元璋真正做到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尽管朱元璋反贪决心大、力度猛、出招奇,使腐败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远未达到彻底清除腐败的根本目的。因为封建的专制制度,必然滋生腐败。诛杀功臣 冠盖古今历史上的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也曾诛杀功臣,但远没有朱元璋残酷;宋太祖赵匡胤是“杯酒释兵权”,而朱元璋对功臣是集中地、成批地杀戮,明朝开国功臣几乎全部覆没。俗话说:环境造人。作为一位由社会最底层升至社会最高层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既有高度的自尊,又有强烈的自卑。正像心理学研究所证明的,自卑与自尊是一种现象的两个方面,越是自卑感强的人,越要极力维护自尊,自然,这种人具有极端的猜忌心理。这种心理在晚年的朱元璋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朱元璋对功臣们怀有深刻的猜忌心理,将他们视为皇权的最大威胁者,不除之不能心安。朱元璋怀疑太子朱标心理不够坚强,认为他过于软弱。史书上记载,有一次,太子朱标进谏说:“陛下您杀大臣杀得太多,恐怕会伤了君臣间的和气。”第二天,朱元璋把太子叫来,将一根荆棘扔在地上,命令太子去捡起来。面对长满刺的棘杖,太子觉得很为难。朱元璋说:“这根荆棘你拿不起来,我替你将刺磨平了,难道不好吗?现在我所杀的人,都是将来可能威胁到你做皇帝的人,我把他们除了,是在为你造莫大的福啊!”太子跪下来给朱元璋磕头,低头说:“上有尧舜之君,下有尧舜之民。”意思是说,您如果是尧舜那样的明君,就不会有那么多乱臣贼子。朱元璋气得搬起坐的椅子就扔了过去,太子吓得赶忙逃走。“胡蓝之狱”也称“胡蓝党案”,是“胡党之狱”和“蓝党之狱”的合称,“胡”指胡惟庸,“蓝”指蓝玉。胡惟庸是中书省左丞相,是明初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洪武十三年(1380年)五月,有人告发胡惟庸阴谋暗杀朱元璋,企图谋反。胡惟庸一案导致胡家三族被诛,因被指控为所谓“胡党”而遭屠戮的达3万余人,其中有很多公侯。胡案的后果是废除了丞相制度,皇权更加稳固。《明史·胡惟庸传》里清楚记载着: “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意思就是说:胡惟庸被处死后,他谋反的证据还没有完全暴露。这完全是一个赤裸裸的“莫须有”。蓝玉是凉国公,他是继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之后的明军重要将领。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锦衣卫指挥揭发蓝玉谋反。经审讯,说是蓝玉串通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划在朱元璋出宫耕种田时起事。于是,蓝玉被族诛,凡连坐的都称为“蓝党”,一律处死。朱元璋亲手写诏布告天下,并将蓝玉谋反的事实编为《逆臣录》。朱元璋在诏书中说: “蓝贼为乱,谋泄,族诛者万五千人。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杀了15000多人以后,朱元璋觉得自己已经很宽容了。然而,仅列入《逆臣录》的高官就有一公、十三侯、二伯。经这一次杀戮之后,明初的功臣宿将差不多都被杀完了,各军府卫所被株连诛杀的军官达几万人。如此众多手握重兵的高级将领,为什么会毫无反抗地束手就擒呢?显然,他们没有任何要同朝廷作对的准备。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谋反。朱棣(即明永乐皇帝)在朱元璋死后敢于发动“靖难之役”,废黜建文帝,原因之一即是,朱元璋对功臣宿将的集中屠戮,削弱了中央政府的军事力量,以致朝廷方面在军力上虽占据优势,却节节败退,最终帝座易主。皇家内部的这场争斗,使刚刚从元末战乱中恢复起来的社会经济再次遭受摧残。【《中国档案报》9月29日志岩文】